【發(fā)布日期:2015-02-16】 【閱讀:次】
2月7日,我集團成功競得了2宗養(yǎng)殖用海海域使用權(quán),總成交價值為444.17萬元,比國家規(guī)定的海域使用金標準超出74.15萬元,增值率為21.08%。
該出讓海域位于南日島海洋牧場區(qū)PC201401號儲備海域區(qū)塊內(nèi),其中,莆海[掛]2014-03號宗海面積為405.6094公頃;莆海[掛]2014-04號宗海面積為376.1827公頃。出讓期限為15年,規(guī)劃用途為南日島海洋牧場區(qū)筏式藻類規(guī)?;B(yǎng)殖。
本次海域使用權(quán)的出讓,是莆田市開展海域收儲試點以來首例對儲備海域進行招拍掛出讓活動,標志著莆田市在貫徹執(zhí)行省政府進一步深化海域使用管理改革,推進海域儲備和海域海島使用招拍掛工作方面又邁出堅實的一步,將為全面推進海域收儲和市場化配置工作提供新借鑒。
|